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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体育与健康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的通知

    作者: 编辑:体育与健康学院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/10/12 10:35:59

    为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,严守就业统计纪律,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,我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、三不得”规定,接受全体师生监督。

    一、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内容:

    1、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    2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    3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    4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    二、就业工作“三不得”内容:

    1、不得不切实际向学院下达去向落实率硬性指标;

    2、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

    3、不得将单一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、辅导员绩效考核、评优评先挂钩。

   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。如发现就业工作存在弄虚作假、违反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等情形,请实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反馈至学院监督整改邮箱:tyyjkxy2021@163.com。


    体育与健康学院

    2026年10月10日